关于给予杨志豪等2名同学院内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
作者: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时间:2018-05-10 点击数:
学院各班级:
在2017-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中,2015级社会工作2班杨志豪,2017级社会学1班胡东威,共2位同学多次无故旷课,其中杨志豪旷课12学时,胡东威旷课15学时,旷课学时数已达违纪处理规定。为严肃校风校纪,及时教育违纪学生,根据《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十五条(一)之规定,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,给予其学院内部通报批评处分。
希望全院同学吸取教训,引以为戒,认真遵守校纪校规。
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
2018年4月10日